接咸阳市医保中心通知,2019年度门诊特殊病鉴定工作已经开始,凡患有以下疾病的学院参保职工,请带一张个人2寸照片于4月23日至5月10日到人事处人事劳资科填表登记,原校办工厂职工(不含135人员)到产业管理处填表登记。具体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人 事 处 联系人:张蒙 联系电话:33152894
产业管理处 联系人:付燕 联系电话:33152134
附:
门诊特殊病目录
原发性高血压2级以上(含2级)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
帕金森综合症 |
脑血管病恢复期 |
恶性肿瘤晚期 |
慢性肾小球肾炎和肾病综合症 |
多耐药肺结核 |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
慢性活动性肝炎 |
糖尿病及糖尿病伴并发症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肝硬化失代偿期 |
甲状腺功能亢进 |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
甲状腺功能减退 |
精神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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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退休的异地安置人员申请门诊特殊病仅限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支架植入术后一年内用药患者除外)、类风湿性关节炎、恶性肿瘤晚期、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疾病患者。 |
人 事 处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