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现将《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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