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 号)等文件精神,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2 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472 号)相关要求,结合《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16 号)文件精神,开展新旧制度过渡。经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我院 2022 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详情请参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