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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2-02

关于开展2022年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根据学院“双高计划”建设任务中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项目进度安排,依据学院《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陕工院院字〔2020〕3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学院“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现开展2022年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具体申报及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双师型”教师认定范围为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

二、申报条件

双师认定的条件按照《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陕工院院字〔2020〕38号)文件执行(附件1),申报人须符合“认定条件”中“双师型”教师基本要求及各等级双师认定条件。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资格推荐。各二级学院(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本部门所有专兼职教师情况,并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3.审议公示。人事处对各部门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委员会审议,“双师型”教师名单在全院公示。

4.认定聘任。公示无异议,学院发文聘任。并登记备案,相关材料进入本人业务档案。

四、相关说明

1.“双师型”教师的认定依据不同条件分为:初级“双师型”教师、中级“双师型”教师、高级“双师型”教师和“工匠型”双师教师,申报人根据自己条件申报相应等级。

2.行政部门教师向专业所属二级学院(部)申报。

3.2020年、2021年认定过的教师可申请认定高一级双师教师,不得申报比原级别低的双师等级。

4.二级学院(部)申报资料包含本人申报材料及申报汇总表(附件3)。

5.各二级学院(部)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纸质材料统一于12月12日下午18点前提交人事处,汇总表须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电子材料发送人事处师资科贾应炜OA。

6.各部门统一填写“双师型教师申报汇总表”,并签字加盖公章。



教师发展中心  人事处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