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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表彰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工院党字〔2014〕6号)精神,学院决定评选表彰2022—2023学年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师德先进集体、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详情请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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