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为了做好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6
年12月31日
在册的正式教职工(处级岗位干部考核由学院党委另行安排)均须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今年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及转正后工作不满半年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考核等次。
二、总体要求
(一)考核工作指导文件
1.《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
2.《关于印发〈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试行)〉等三项制度的通知》(陕工职院党字〔2009〕37号)之《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政、教辅、后勤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其中教科研积分依据《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工作量积分办法(暂行)》(陕工院院字〔2011〕166号,教科研数据截止
2016年
12月
20日
)。
(二)考核组织管理
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组长及成员组成同“陕工职院党字〔2009〕37号”规定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部门人员少的,合并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见附表1。
(三)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党政、教辅、后勤工作人员、二级学院(部)管理人员,优秀等次名额按13%分配(采取四舍五入取整);
2.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优秀等次名额按15%分配(采取四舍五入取整);
3.各二级学院(部)管理人员优秀指标不满1人的,其管理人员数量计入专职教师数量之中;
4.凡在国家级层面首次为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成绩的个人,经考核工作小组核准后,可直接提交学院党委会认定优秀等次(不占所在部门优秀指标)。
优秀指标分配情况见附表1。
(四)考核的内容与方法
1.党政、教辅、后勤工作人员及二级学院(部)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的内容与方法按《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政、教辅、后勤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陕工职院党字〔2009〕37号)的规定执行;
2.专职教师:按《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职教师年度考核量化得分表》(见附表2)中的考核内容进行量化积分。依据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并结合本部门专职教师优秀等次指标,确定各考核等次。
(五)考核工作程序
1.专职教师考核程序
⑴个人提交年度工作书面总结;
⑵个人年度科研积分、教学工作量、教学建设积分、政治学习与师德考核得分等四项在本部门进行公示;
⑶由部门依据上述四项计算个人年度量化积分,确定考核等次,并在本部门公示;
⑷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送人事处。
2.各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专职辅导员的考核由学工部(学生处)组织实施,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及相关材料送人事处。
3.管理人员考核程序
⑴个人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⑵在考核小组会议上述职,集体评议;
⑶各考核工作小组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
⑷将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及相关材料送人事处。
三、时间安排
1.
2017
年1
月3
日
前各考核工作小组将《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职教师年度考核得分汇总表》(见附表3)和《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核等次结果汇总登记表》(见附表4)、《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表5)交人事处。
2.
2017
年1
月7
日
前完成公示、总结工作。
四、其他
本方案中涉及的文件及相关表格通过OA系统发至各部门或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附表:1.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分配表
2.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职教师年度考核量化得分表
3.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职教师年度考核得分汇总表
4.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核等次结果汇总登记表
5.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