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陕教师〔2013〕46号、陕人社发〔2013〕61号、陕教人办〔2014〕18号文件精神,本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需要继续教育经历,现将继续教育培训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1.本次培训采取自愿,培训人员原则上为本年度参加副高以上职称评审人员,请各二级学院(部)通知本部门专兼职教师。
2.学院已与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联系,可集体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2012年12学时、2013年24学时、2014年24学时,每学时培训费5元,每人共计300元。
3.请欲参加培训人员填写信息统计表,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
7
月
11
日
下班前交人事处。
4.培训时间初步安排在8月底,请关注OA通知。
人事处
201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