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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12-28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委托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承担我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44号)安排,现就做好2017年我院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1. 我院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均可申请参加本次考试。

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3.参加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二、报名组织

1.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通知专兼职教师报名,并于415日前将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科(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

2.技能考试费用按原标准执行,考试费用为120/人。

三、技能考试内容与形式

1.课程介绍。主要说明本门课程的内容体系、教学目标、重点难点及运用的教学方法等。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2.内容讲授。考生对自选教学内容进行讲授。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3.答辩点评。学科评议组对考生就讲授内容进行提问,对存在的教学问题做出诊断,并给出改进性的反馈意见。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4.技能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优秀、75—89分良好、60—74分合格,59分以下不合格。

四、技能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定于424日至522日之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1. 附件2(陕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赋分表)、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个人打印并于考试时带去考场,(附件3是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归档材料,要求A3纸型正反印制一式两份)。

2. 附件4(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精神,需在二级以上医院体检。

3. 附件5(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1-3部分由本人填写,4-9部分由所在部门填写,其余由学校人事部门鉴定盖章。

4.所有表格需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

人事处

201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