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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对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业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2-12

各位教职工: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防止疫情传入和蔓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保证“工作不见面,服务不断线”。现将人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事证明业务

1.在职证明、收入证明

通过OA系统将本人证明模板要求发人事处、产业处(人事处张蒙OA、产业处付OA),同时电话告知,进行预约办理。工作人员扫描后将电子版发送给教职工本人。

张老师:15029058292(人事处)

付老师:13891095225(产业处)

2.亲属关系证明

通过OA系统,将本人身份信息及关系证明使用用途等相关信息发送至人事处左国进OA,同时电话告知,进行预约办理。工作人员查阅人事档案后,将相关材料复印盖章、出具证明后,联系教职工,由教职工自行取走。

左老师:18691001005

3.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通过OA系统,将本人身份信息发送至人事处左国进OA,同时电话告知,人事处进行网上申报办理。

左老师:18691001005

二、人事相关业务

1.新招聘报到工作

新招聘人员入职工作暂停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教职工退休

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人事处将协调有关部门通知教职工办理退休工作相关退休手续纸质材料待疫情防控解除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医疗保险业务

1.教职工医保卡在咸阳市正常使用

2.职工异地(咸阳市外地区)住院备案及报销事项

已在医保中心登记教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手工报销业务暂停办理,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在外地(未开通异地安置)就诊教职工根据咸阳市医保中心通知要求,须第一时间在咸阳市医保中心进行备案疫情时期可以办理电话备案医保中心电话:33195902。



人事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