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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21年度门诊特殊病鉴定通过人员名单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6-25


根据咸阳市医保中心《关于做好市本级2020年度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的通知》(咸医保中心函[2021] 14号)文件精神经参保职工申请和特殊疾病医疗专家鉴定,2021年度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门诊特殊鉴定结果公布如下:

一、门诊特殊病通过未能录入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备注

1

李健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备案信息时间重叠

2

李勇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备案信息时间重叠

二、门诊特殊病鉴定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1

刘国强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

陈堪兔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

孟书堂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4

姚为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5

项毅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6

阴秀玲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7

沙水侠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8

高波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9

王耀军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

胡寿永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1

曹定业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2

丁玲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3

马平安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4

刘思俊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5

王益忠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6

樊胜军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7

祝西莹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8

王秀兰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9

田宝林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

王丕业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1

陈建国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202171日起,门诊特殊病待遇享受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实时结算,未持卡结算的门诊特殊病患者发生的现金结算,其费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2.异地安置鉴定通过人员可在异地现金垫资,年度期满后凭处方、发票在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报销,也可在市级统筹区域内持卡即时结算;

3.门诊特殊病鉴定结果可登录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ybj.xiany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

人事处

202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