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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22年度门诊特殊病鉴定通过人员名单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6-28

根据咸阳市医保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市本级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工作的通知》(咸医保中心函[2022]5号)文件精神经参保职工申请和特殊疾病医疗专家鉴定,2022年度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门诊特殊病鉴定结果公布如下:

一、门诊特殊病通过未能录入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备注

1

董建祥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待遇享受期未满

二、门诊特殊病鉴定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1

詹保安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

金选英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

张登社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4

苏生荣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5

李户忠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6

孔育国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7

殷宝玲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8

王青山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9

张凌元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

殷海成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1

孟秀珍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2

郑文歧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3

史佩雄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4

田俊成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5

张巧利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6

杨西生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7

郑发有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8

陈景鸿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9

王淑贤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

张光艺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三、待遇享受

1202271日起,门诊特殊病待遇享受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实时结算,未持卡结算的门诊特殊病患者发生的现金结算,其费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2.门诊特殊病异地安置人员,可在异地现金垫资,并于每年6月底之前将上一年度的有效票据(报销年度内必须是安置所在地纳入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的医药机构)、处方等资料报学校人事处,由人事处在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报销;也可在市级统筹区域内持卡即时结算。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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